轉知教育局人事室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制停課規定(111.4.17宣導訊息):
1.僅該班導師及該班學生為密切接觸者,採居家隔離10天並PCR檢測,該班停課10日,導師居家隔離是防疫隔離假,課務可調課或學校遴聘代課(公排代)。
2.確診者該班科任老師需採PCR檢測,確認陰性後可返校上課,採檢期間,是公假,公排代;結果是陽性需強制隔離(公假,公排代),陰性則需返校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