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572號函辦理。
二、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儘速就醫,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請各校運用家庭聯絡簿或其他管道宣導請家長如實紀錄家庭成員自主健康管理情形,落實生並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
3、落實進入班級前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4、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