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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賴鳳伶 - 人事室 | 2021-06-09 | 點閱數: 434

主旨:因應全國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 三級時間延長,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 至110年7月2日(五)止,原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 應上開疫情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調整併予延長至 110年7月2日(五)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辦理。 二、請貴校(園)於維持基本校(園)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 提下,仍依本局110年5月26日桃教人字第1100047389號函 辦理。 三、停課期間,高中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 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各校(園)教務及學務單 位應調配必要人力(含行政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照 顧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