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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轉知 羅詠瀚 - 輔導室 | 2025-05-09 | 點閱數: 12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5月1日桃衛疾字第1140037357號函辦
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重點如下:
(一)取消國小低年級及國小課照班停課規定。
(二)刪除因腸病毒就診人次達流行閾值即需停課之規定。
三、隨著時序進入腸病毒好發季節,請貴校務必持續落實腸病
毒防疫措施,如勤洗手、環境消毒及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
慣等,另感染腸病毒之學生應請假在家休養,落實生病不
上班、不上課,以降低腸病毒傳播的風險。
四、倘經貴校評估,班級內腸病毒確診情形確有影響班務及課
務之虞,本局授權貴校可透過校內防疫小組會議決議,並
於達成親師生共識後暫停實體課程(以7日為限,含例假日)。
五、停課規定請貴校務必與親師生妥善溝通並達成共識後再行
暫停實體課程,家長如有托育需求,仍請貴校協助提供學
生學習、 照護及午餐服務,以維護學生權益。
六、另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有關學生請假或暫停實體課程期
間之補課方式 ,倘經親師生溝通並達成共識後,貴校於停
課期間得依現行停課/補課計畫,於停課期間提供學生線上
教學,或於復課後提供實體補課,惟如腸病毒學生無法參
與線上教學,仍請貴校協助補救教學相關事宜。
七、另為本局及時掌握各校腸病毒停課情形,倘貴校因腸病毒
停課仍至本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https://dc.
tycg.gov.tw/Login?ReturnUrl=%2FHome)及校安系統進行
通報。
八、副本抄送本局幼兒教育科及終身學習科,惠請轉本市公私
立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知悉。
九、本公告已公布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dph.
tycg.gov.tw/)之主題專區/防疫總動員/腸病毒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