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 | 轉知教育部112年8月份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相關訊息一案,請貴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1518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第1次業於112年3月辦理完竣,第2次預計於8月舉行。 |
三、 | 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旨揭8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2年8月5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同年8月6日(星期日)進行測驗。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
(二) | 網路報名時間自112年4月10日上午9時至同年5月12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
(三)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旨揭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2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 |
(四) | 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將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學校之團報負責人嘉獎1次或獎狀1紙(學校僅能擇一獎額核敘),以為嘉勉。 |
四、 |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2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五、 | 檢附「教育部112年8月閩南語認證考試海報」1份。 |